《[综英美]拜托,是男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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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唔……”
艾斯彻尔仿佛在海面漂泊,船在海面晃啊晃,浪花拍打,叫人受不住,他只能悄悄地求饶。
他说:“等等。”
“Please”,他小小声地说:“明天和你去喝气泡水,吃烤串。”
其实没什么用,身穿红色内衬的那人像是一个打桩机,一双蓝色的眼晦暗如海,耳垂红了个透顶。
那人伸出手捂住艾斯彻尔的嘴,阻隔他低声的求饶,只听溢出的声响。
这就是小年轻吧,艾斯彻尔被迫想着,明明只比自己小一个多月,怎么身体就那么有劲呢?
找的点又准又狠。
真吓人。
艾斯彻尔抓住捂着嘴巴的那只手,将眼神落在对方敞开衣领的胸口,抬手就是一拧,满意地听见对方的吸气声,随后那只手继续向上,顺着脖颈,穿插进黑色柔软中发,扶住后脑勺。
一双蓝色玛瑙相似的眼闯进他的双眸,带着水光和情欲。
似乎是注意到他的目光,那人笑意翻涌,侧头轻吻他的小臂,吸出一个小小的吻痕。
一吻毕,那人说:“我的爱丽丝,十二点的钟声还没响起呢。”
“别随便把童话故事串在一起,那是……幸德……瑞拉,而且我也没………没有……南瓜车...别叫我……爱丽丝……”
艾斯彻尔最后睡着了,汗水浸湿了床/单,头一歪便不动了,小小的呼吸声填满暖黄色灯光照耀的房间。
“那么突然?”黑发蓝眼的少年有些不满,舌头顶起脸颊肉,不服气地动了动,见艾斯彻尔咿咿呀呀就是不肯起,只能叹口气火速解决,任饶任怨地收拾起卫生。
洗澡,擦拭,涂香香,一把把人塞进被窝,锁死窗户,肩靠着肩,头靠着头开始呼呼大睡。
窗户外,小鸟叽叽喳喳乱叫,将睡梦中等的艾斯彻尔闹醒了,眼球在眼皮下乱转,大脑里抱怨不想起床。
鸟儿可不管那么多,啾啾啾狂叫了一阵恼得人想起床大骂特骂一顿。
艾斯彻尔猛地睁开眼,鸟儿突然不叫了,他也不想起床了。
珊瑚绒的被子贴着皮肤,被窝里热乎乎的,艾斯彻尔把脚缩得更里面一些,挑开蝙蝠睡衣,把脚放在那人的腹肌上,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对方的脸庞。
睫毛好翘。
明明已经退下了婴儿肥,感觉脸颊还是有些肉嘟嘟的,上面还有如同水蜜桃一样的绒毛,颜色浅浅的,不仔细看的话看不清。
提摩西·杰克逊·德雷克,是艾斯彻尔的炮/友,他们是同班同学,一周七天,一起上课五天,下课后约饭两次。
如果提姆上班了,他下课后去接人下班,分别,睡觉前通话两小时,周末相处一天。
像是狗皮膏药一样黏人,但这意味着他没有时间找其他的床上搭档,这令人安心。
艾斯彻尔知道哥谭人都是什么吊样子,四大家族留存至今的继承人或者是家族成员,就连科波特招招手都有大把男生女生冲上去说“我可以。”
有的为权,有的为钱,有的为颜,有的单纯被人坑了,有的作为货物、筹码。
在哥谭里找一个专心1v1床上伴侣的人很难的。
想到这儿,艾斯彻尔又开始观察那张俊脸,有时候他会觉得提摩西是上帝的宠儿,优渥的家庭,健康的身体,聪明的脑袋瓜。
最重要的是,他有一张上帝细心雕琢过的脸。
睁开眼,宝石蓝色的双眸会认真地看艾斯彻尔,双手捧着脸蛋像是一朵向日葵,偶尔歪歪脑袋,又像是边牧小狗。
闭上眼,眼皮被眼球撑起,艾斯彻尔有时候会伸手盖住提姆的一双眼,眼皮微微颤抖,睫毛扫过掌心,闹得人心痒。
鼻梁高挺,五官端正,图上润唇膏的嘴唇饱满,嘴角勾起适度角度,眼角有些上翘,整张脸看起来就像是……就像是一个高中生。
明明提姆做了好久的德雷克集团总裁,还会帮韦恩集团搭把手,但他洗去发膜,头发软趴趴地贴在额头,看起来就是觉得嫩。
艾斯彻尔难得会产生出一些罪恶感。
他们的开始是一场算计,不是艾斯彻尔的算计,也不可能是提姆的算计,只是某个想要上提姆床的女人,在可乐里下了点不得了的药。
杯子被要求递给黑发蓝眸的男生,所以艾斯彻尔中招了,他的鳕鱼堡套餐里有一杯大杯可乐。
侍者害怕被发现,所以又递给提姆一杯给提姆,提姆很聪明,他没中招。
提姆是个善良的好孩子,他扶着艾斯彻尔去一旁休息,给他擦拭额头溢出的汗水,轻声安慰着同样是黑发蓝眼的同学。
只是呼吸越来越急促,呼出的气温度也越发滚热。
后来的事他记不清了,只记得漂亮的蓝色,白里透红的皮肤,尖尖的犬齿和“哥哥,哥哥”的呼唤声。
哦,还有一双骨节突出的手,点到哪里,那里就像是着了火。
艾斯彻尔本想占主导地位,提姆的手在皮肤上划了一通,他便火速认输了。
最开始很疼,疼得他泪水哗哗流,再后来很热,热得他汗水哗哗流。
艾斯彻尔是个乐于享受的人,所以他火速缠上了提姆,两人变成了稳定的关系,口口关系。
躺着赖会儿床,他目光落在了提姆的唇,被他咬了,原本的唇变得更加红润,就像是吃了辣的菜,被辣菜刺激过的嘴唇就是红红的,润润的。
说起来,提姆一点也不想表现出的那样成熟,喜欢喝气泡水,喜欢吃炸鸡翅,不喜欢吃青椒和蔬菜,还不喜欢喝牛奶。
和小朋友一样。
想了想,昨天在唐人街买了芹菜,已经摘好,把叶子和杆子分开用保鲜袋包好。
昨天晚上烫了面,罩着保鲜膜放在冰箱里,还做了紫薯和抹茶的馅料,直接用一半面团一裹馅,放进电饼铛里烤一下。
另一半面团捏成方形的长条,拉长,旋转,随后用油炸一下,就变成了美味的油条。
昨天泡好的黄豆,只要用榨汁机“日”一下,一杯热乎乎的豆浆就可以出炉。
榨一杯胡萝卜汁补充下维生素,加点冰块。
唐人街万岁!
华夏贴吧万岁!
艾斯彻尔没有属于他的美国姓氏,单单一个字艾斯彻尔,是标准的混血儿。
多标准呢?
但凡是欧洲人都可以看出他是个串。
鼻梁如欧洲人高挺,有些微紫的深色眉毛被修眉刀削成细长眉,眉尾微微向下弯,眉骨微微突出,凌厉却没任何攻击性,却又有亚洲人的柔软,骨架比同龄人小一圈,手长脚长,皮肤不如提姆一样白。
最开始,提姆要比艾斯彻尔的皮肤更加白,像是博物馆里瓷器,只是提姆的防晒做的不好,晒黑了些,两人的肤色反而越发相近。
艾斯彻尔觉得有些可惜,开始给提姆做思想工作,给他带好口罩,涂好防晒,套上透气的西装,白色袜子,深色皮鞋,想办法车接车送绝不让他晒到一点太阳。
他对于防晒非常了解。
提姆很快又变得白里透红了。
更年幼的时候,他生活在日本,父母早早去世,给福利机构饲养了一段时候,遭遇了人贩子,饿了两天,被塞进了偷渡船里,偷渡船半路遇上了劫匪,一船人全部打包送去了纽约的机构,抽血换吃的或者等着被有钱人挑上送上手术台捐献器官。
艾斯彻尔运气很好,他只是饿了几顿饭,遭了几顿打,献血次数不算多,也没怎么吃馊饭,犯罪分子突然被一锅端了,他又被团吧团吧送去了福利院。
在后来他被收养过一次,喜欢穿白裙的女孩和举止怪异的叔叔,他们送他去学校。
可惜好人不长命。
怪人也不长命。
艾斯彻尔又是肚子一人了。
他的生活还要继续在纽约生活,他继续上学,继续吃饭,继续打工,偶尔打打牙祭,就是常常睡不着。
外星人来了。
学校被炸了。
以为可以休息而开心得到处蹦哒地学生们被打包送去了哥谭分校和星城分校。
:(
在哥谭的生活很充实,每天为了活命就要拼尽全力,爆炸,抢劫,反派,还有很多奇奇怪怪的非人生物。
还在他和提姆的关系稳定,他们之间不涉及金钱,也不涉及权利交易,他们只会一起浪费时间,一起玩,一起沉沦于情欲。
他还要给豆浆放一些蜂蜜呢。
毕竟提姆更喜欢甜甜的豆浆
————
提姆摆好筷子勺子,拿了一盘油条,又端了芹菜和一碗米饭,拉开椅子,坐在椅子上张开嘴等着吃。
啾啾啾。
啾啾啾。
等着被喂的小鸟那样看着爱人在厨房忙碌,他的艾斯彻尔,他的小艾迪拿着胡萝卜汁和加了蜂蜜的豆浆走向餐桌。
提姆不太喜欢吃芹菜,欧洲的土地长出的青菜大多是欧芹,被用来调味,但从唐人街买来的芹菜和欧芹不一样,炒完后脆脆的,很好吃。
他只喜欢吃芹菜杆杆,桌上的一大盆芹菜只有杆杆,没有苦苦的芹菜叶子。
开心
和爱人同居,也开心。
:D
提姆一边吃着加了粑粑条的油条,脆脆的油条外壳搭配上黏糊糊的糯米内馅,吃起来很好玩,好吃好吃。
他一定是韦恩家里第一个结婚的成员,就连芭芭拉和迪克还处于分分合合的阶段呢,提摩西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早上在床上看到了星之砂,应该是头发掉色了,等下重新染?”他夹起一筷子芹菜,又喝一口豆浆,整个人都热乎乎的,“这次藏点红色怎么样?”
爱人喝一杯胡萝卜汁,也吃一口芹菜,像是仓鼠一样嚼嚼嚼,闻言:“可以,你帮我染,颜色你来定。”
提姆是德雷克家族的孩子,或者说,是主家的继承人,他的父母很有商业头脑,也是哥谭难得一见不与□□过多牵扯的企业家。
没有与□□大佬牵扯意味着他们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手段。
他的父母,杰克和珍妮特像是旅行青蛙,他们把公司留给了提姆,快快乐乐地度过二人世界,偶尔寄回来些伴手礼。
想到这儿,提姆情不自禁地起身,抬手扬起艾迪的脸,深吻一口。
他永远感谢艾斯彻尔,如果没有他……。
过去的某一日,提姆和布鲁斯观察到平行世界,那些世界大同小异,平行世界的提姆几乎都失去了父母。
无论是他拼尽全力想要救下的父亲还是因为意外去世的母亲。
艾斯彻尔大约已经忘记了,两人的初次相遇过早,比同居早,比他们做/爱早,比成为同班同学更早。
那时候的提姆只有7岁,小小一只,大约一米二高,被爸爸妈妈带着去纽约玩,纽约街上的人很多,和哥谭没得比,大家都挤在一起,忙忙碌碌地往前冲。
小提姆被人流冲散了,爸爸妈妈教过他,他拿起儿童手机拨打911,很乖地留在原地,抬起脚跟伸着脖子找杰克。
有个金发弟弟走到他身边,递给他一个糖果和一瓶没有开过的可乐。
提姆觉得这是人贩子的鱼饵,所以他说:“谢谢你,小弟弟,我还不饿。”
那个小孩散开满头金发,有一双大大的红色眼睛,看起来有些瘦,提姆听到他说:“太好啦,那我自己吃。”
一点也不客气,一颗接着一颗放进口中。
小小的提姆有些尴尬,他想了想,找了些话题,小孩也没什么警惕心,五六分钟,提姆就知道这个孩子在上小学一年级,比提姆大一些,喜欢吃东西,喜欢看电视,今天逃课了。
提姆伸手问小孩要了一颗糖,因为他觉得艾斯彻尔是个傻小孩。
他们等了很久都没等到家长,也没等到911。
“警察很少会管普通人的。”小孩打开可乐,刺啦一声,咕咚咚喝几口,递给提姆,提姆也咕咚咚喝两口。
小孩又说:“他们更愿意为资本主义效力。”
资本主义家庭出生的提姆:......
小孩子们更容易玩在一起,金发棕瞳的小朋友偷偷带他去了小巷子,一双眼被蓝色遮盖,他们悄悄地飞到天上,飞的高高的。
风带来了属于爸爸妈妈的声音。
小孩被提姆抱在怀里,指了个方向,两人像是炮弹一样落地,“砰”地一声砸进垃圾桶里。
提姆被头顶着一根香蕉皮,告诉小孩某些事的严重性:“你不能随便在外面用这个能力这很危险,会被叔叔抓走的。”
他用上学期的全部A+向爸爸妈妈要了一个高倍镜,还要来一个摄像机。爸爸妈妈说无论他是否是A,都值得拥有一个摄像机,也值得拥有一个高倍镜。
提姆每个月都要去纽约,住上5天,可惜再也没在学校外见过那个男孩,明明上课时候还在教室,一下课,人就不见了。
好在父母也不太在乎他的出勤率,他们更在意他是否开心,帮他请好假,带他去纽约的游乐场,留下一个佣人陪着。
酒店是提姆特地选的,第16层可以用高倍镜看到学校,他和佣人姐姐说上午想在房间里上网课,下午再出去玩,随便逛逛就行。
他花了四个月的时间拍下男孩的照片。
在学校里待着上课的,吃零食的,挖蚯蚓钓鱼的,游泳的。
提姆想不通,人为什么可以飞呢?
为什么眼睛会变颜色呢?
他是人类吗?
为什么中午要从学校里离开?下午到底去哪儿了?
好奇心推着提姆。
而后哥谭孕育出蝙蝠侠,超人也在大都会露面,绿箭侠拿着弓箭射反派
提姆找到了艾斯彻尔的名字,怀疑他是超人的小孩,不过提姆对于超人不是很感兴趣,太壮,太天真。
他又开始收集蝙蝠侠的新闻,开始推测蝙蝠侠的行踪,拿着相机偷拍蝙蝠侠和罗宾。
他将每月的五天设为摄影日,白天拍艾斯彻尔晚上拍蝙蝠侠和罗宾。每天都要花三个小时在路上。
熬夜熬得太狠了,提姆考试的时候睡着了。
拍照日变成了两个月一天,摄像机被收走了,底片还给提姆,高倍镜也留给了提姆。
13岁,他终于又一次看到艾斯彻尔飞在空中的模样,在一座偏远的森林,已经窜到一米五的男孩和一只巨大的蝙蝠在天上飞过来,飞过去。
咔嚓。
闪光灯的声音惊动了艾斯彻尔,金发都有点炸开了,像是小猫一样。
艾斯彻尔失踪了,不是请假,就是突然不见了。
像是风筝,在空中摇荡,风筝钱断了,风筝随风而去。
提姆有些苦恼,他觉得是自己把人家走的,哒哒哒跑去先给人办理了休学,补上先前旷课的记录。
所以,艾斯彻尔会不会是超人和蝙蝠侠的孩子?不然怎么会有蝙蝠和他一起飞呢?
好在他已经知道蝙蝠侠就是布鲁斯·韦恩了,理查德·格雷森是一代罗宾,杰森·陶德是二代罗宾,所以艾斯彻尔是布鲁斯的私生子吗?
提姆还没来得及深究,二代罗宾出事了,全神重伤,缠满了绷带如同木乃伊一样送进医院。
再然后的生活太忙碌了,忙碌到他已经没发每月抽出五天去拍摄艾斯彻尔。
他成为了第三代罗宾,这不是提姆想要的身份。
蝙蝠侠需要罗宾,所以他找了理查德,一个已经飞去布鲁德海文的罗宾鸟,只可惜罗宾鸟说他已经是夜翼了,不会变回罗宾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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